被留置前一晚還出入會所??
《人民日報》5月26日刊發(fā)文章《持之以恒加固中央八項規(guī)定堤壩》。其中披露,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李某某,要求私營企業(yè)主將其公司辦公場所改造成私人會所,并配備餐廳、卡拉OK包房等供其使用,平均每周都要去兩三次,直至被留置前一晚仍在該會所大吃大喝。
頭一天晚上還在私人會所里大吃大喝、花天酒地,第二天就被請去“喝茶”、一去不返……前一天有多爽,第二天就有多喪,這落差簡直就像坐過山車。作為副部級官員,李某某自然比一般人更清楚冒天下之大不韙、出入私人會所吃喝玩樂是什么性質(zhì)的問題,否則他也不會像一只鼴鼠一樣偷偷摸摸。明知不可為而為之,除了出于僥幸心理,誤以為此事天不知地不知、只有少數(shù)幾個人知道之外,主要還是吃上癮、玩上頭了,看不破、忍不過,平均每周去二三次,這頻率簡直就是醉生夢死的節(jié)奏,不出事才怪。
這僅僅是“風(fēng)”的問題嗎?非也?!帮L(fēng)”是表,“腐”是里。該私營企業(yè)主將辦公場所改造成私人會所,還配備了餐廳、卡拉OK包房,每周要接待李某某兩三次,這是一筆不小的開支,如果李某某一身正氣、不搞權(quán)錢交易那一套,他憑什么好吃好喝好玩哄著、供著?吃飽喝足還要唱一唱,“色”字恐怕就少不了,這不就是妥妥的腐敗嗎?在處分通報中,“為他人謀取不正當(dāng)利益”“非法收受他人財物”“大搞錢色交易”等貪官“常見病”,李某某幾乎一條沒漏。
李某某究竟是“由風(fēng)及腐”還是“因腐生風(fēng)”已難以說清,但有一點可以肯定,心存邪念、作風(fēng)不正必然加劇腐敗的速度與深度。一位重權(quán)在握的官員,若耽于欲望、困于執(zhí)念,對外等于打開缺口,給了攀附之徒可鉆之空、可乘之機;對內(nèi)等于作繭自縛,自己從此再也走不出來,直到泥足深陷、萬劫不復(fù)。人吃五谷雜糧,有七情六欲,本無可厚非,賢愚之別在于是否擁有足夠的自控力。若自知定力不足,控制不了心中那只“猛虎”,那就趁早另作打算,避免有朝一日成為反腐專題中那個淚漣漣、慘兮兮的“片中人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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