防騙“種子”要從小埋下?
近日,最高人民法院表示,針對近年來詐騙組織采用多種手段拉攏、引誘未成年人、在校學生作為實施犯罪的“工具人”,或者針對未成年人、在校學生實施詐騙的情況,人民法院對相關被告人依法從重處罰,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。(2月24日《中國青年報》)
在影片《孤注一擲》中,主人公作為有一定社會經驗的成年人,尚且招架不住電詐分子的蠱惑,從而落入境外詐騙工廠的陷阱。對于那些涉世未深、法律意識較弱的孩子和學生來說,想要抵擋電詐分子的花言巧語,顯然更有難度。近年來,隨著電詐手段的隱蔽化和團伙分工的精細化,一些電詐分子將“黑手”伸向未成年人。他們有的成為“貨源”,出賣自己的手機號碼,淪為“沉默的幫兇”;有的則成了行騙“傳聲筒”,協(xié)助電詐分子撥打詐騙電話。在“不用說話”“躺著就能賺錢”等騙術誘導下,一些未成年人深陷電詐分子勾畫的海市蜃樓,淪為電詐犯罪的工具人。
何以如此?除了未成年人三觀尚未成熟、容易被小利誘惑外,刑事責任年齡認定也被視為“保護罩”,讓他們成為上好的“替罪羊”“擋箭牌”,使得他們被推向犯罪一線,充當電詐分子的“人肉盾牌”。如今,最高法重拳出擊,嚴懲利誘、拉攏、招募未成年人、在校學生實施電信網絡詐騙,強力回應社會痛點,明確釋放了從重懲治的強烈信號。
嚴懲之余,破解未成年人“被工具化”困局,還需構建“預防—懲處—教育”的全鏈條治理,從根本上隔絕電詐犯罪與“少年的你”。在教育層面,將反詐教育納入校園必修課,通過普法案例,識別騙子伎倆、提高防騙意識,將防騙種子從小埋下;在技術層面,強化通信、網絡等平臺的交易監(jiān)測,對未成年人賬戶高頻轉賬、設備批量注冊等行為設置熔斷機制,從源頭阻斷犯罪滲透……讓未成年人遠離電詐陷阱,本質是一場與犯罪集團斗爭的思想戰(zhàn)、技術戰(zhàn)與制度戰(zhàn),唯有建起“社會共治”的防護網,才能讓未成年人在清朗的網絡空間中健康成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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