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“躺平式”干部不止于“挪位”?
口號喊罷“唱空城”、拈輕怕重“做樣子”、擼起袖子“一邊看”、遇到難題“繞道走”……據(jù)當?shù)孛襟w報道,今年9月,湛江市麻章區(qū)8名“躺平式”干部被調(diào)整。(11月18日《羊城晚報》)
公開向“躺平式”干部亮劍并非麻章區(qū)獨創(chuàng)。為整治個別干部不擔當不作為現(xiàn)象,近些年各地使了不少招數(shù),或是評選公示“躺平休閑人員”,或是設立“蝸牛獎”將“躺平者”末位示眾……無論是此前的各類“票選”“頒獎”,還是如今公開調(diào)整、直接給“躺平”干部挪位,各地公開鞭策“躺平者”之舉,都顯得“辣味”十足。既為“躺平者”敲響警鐘,倒逼其“知恥而后勇”;也在無形之中形成一種壓力和動力,鼓勵全體干部提升干事創(chuàng)業(yè)的積極性和主動性。
評選反面典型、抻抻某些干部的“懶筋”,固然能起到一定警示作用。但也需注意,通過反向激勵進行懲治震懾是手段,而非目的。比之而言,更為關鍵的是反思干部“躺平”的生存空間何以存在,并通過有效的制度手段加以糾治。追根溯源,某些干部選擇“躺平”,既有主觀方面動力不足的“不想為”、能力不足的“不會為”,也有客觀因素影響下?lián)姆稿e的“不敢為”、囿于困難的“不能為”。于前者,通常表現(xiàn)為個別干部自身積極性不強、能力不夠,升職無望,索性破罐子破摔;于后者,則是由晉升機制不暢通、正向激勵不到位、職責邊界不夠清晰、任務繁重壓力大等因素所致,這方面顯然更值得關注。
治理“躺平式干部”,尤須對癥下藥、分而治之。用好干部選拔指揮棒是其一。就外在動機激勵層面而言,要通過健全績效考核機制特別是正向激勵,讓擔當有為者、能為者、善為者在干部考核中脫穎而出。建立容錯機制是其二。容錯糾錯機制是銳意進取干部的“定心丸”,有必要通過明確界定容錯范圍,讓基層干部清晰了解容錯標準,消除他們的思想顧慮、調(diào)動其干事創(chuàng)業(yè)活力。破除形式主義是其三。如果深入街道、鄉(xiāng)鎮(zhèn)一線走一走、看一看,會發(fā)現(xiàn)個別干部的“佛系”思想也與層層下壓的任務、紛繁多樣的督查考核分不開。就此來看,整治形式主義、為基層減負當是破除干部“躺平”怪圈的應然之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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